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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农业农村局获悉,《合肥市2023年度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实施方案》近日印发。今年,我市将完成2022年30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建设任务,分层分类启动建设2023年32个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系统推动美丽乡村建设由单纯的中心村建设向美丽田园场景、美丽庭院场景、美丽产业场景、美丽邻里场景延伸,由单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系统集成。
据了解,我市将坚持先规划后建设,通盘考虑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居民点布局、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等,在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地区因地制宜积极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年度完成32个村庄规划编制相关工作。
与此同时,我市将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改厕任务。突出抓好78个乡镇(街道)“一站两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运行机制。完成54个行政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以及年度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继续以普惠性、兜底性、基础性民生建设为重点,启动建设729个美丽宜居村庄。围绕环巢湖流域、重要交通沿线、旅游风景线等重点区域连片整体推进,加快推进人居环境整治串点成线由点向面全域推进。
我市还将进一步健全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明确产权归属和运行管理责任,推动农村厕所、生活垃圾污水设施设备运行管理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维。
此外,今年我市将以美丽乡村中心村、美丽宜居村庄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以及传统村落保护为基础,依托山水田园,结合农业产业园和田园综合体建设,坚持片区谋划、农旅结合、分类引导、连片推进,努力打造一批区位优势明显、基础设施完善、生态环境优美、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风景线。
(记者 华新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