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220 证券简称:中贝通信 公告编号:2023-046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料图片)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兴路 25 号 C 栋 4 楼
中贝通信集团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份总数的比例(%) 32.111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会议
由董事长李六兵先生主持;公司法律顾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对本次会议进
行了见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7,555,181 99.5757 458,345 0.4243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
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08,013,526 100 0 0 0 0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股份自愿性减持比例承诺的
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11,334,522 94.4698 0 0 663,513 5.5302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案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序 (%) (%) (%)
号
年度利润分配方 ,335
案的议案》
计机构及内控审
计机构的议案》
年度董事薪酬的 ,335
议案》
年度对外担保额 ,990 45
度预计的议案》
部分限制性股票 ,335
的议案》
注册资本暨修改 ,335
<公司章程>的议
案》
东、实际控制人 ,822 13
变更股份自愿性
减持比例承诺的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股未计入议案 13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许桓铭、龚曼昀
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
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
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贝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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