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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的小明与同学打闹,将同学打伤,大家觉得小明应不应该承担民事责任?”
近日,贵州省黔东南州天柱县人民法院到天柱县第三中学挂牌成立苗乡侗寨少年法学院,并开展了第一堂主题为“法润苗乡侗寨,守护少年的你”法治教育课。
普法教育课现场(央广网发 天柱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课堂上,天柱县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通过对现实生活中的典型案例分析和《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讲解,为学生们上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普法教育课。学生们纷纷表示,法官生动精彩的讲课让大家受益匪浅。
“我们成立少年法学院,是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孩子的合法权益。初中学生大都在思想上还不够成熟,缺少自控能力、自我防范能力,容易受到不良因素的影响,还容易受到不法侵害。他们学习法律知识后,就可以懂得如何能够更好地保护自己,可以知道什么事能做,什么事不能做。”天柱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周仙娥介绍。
普法教育课现场(央广网发 天柱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自和美城乡“四大行动”启动以来,天柱县人民法院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法治教育普及工作,成立少年法学院就是其中一种。周仙娥表示,下一步,天柱县人民法院将通过开展法治教育课、组织学生到法院观摩审判、将巡回法庭开到学校等方式对学生开展法治教育,提升学生法治意识。同时还将加强学校老师法治教育培训,让老师们能够更好地知法懂法,从而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学法守法。
据了解,天柱三中少年法学院只是天柱县人民法院法治教育普及的一个试点,之后还将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和效果逐步在全县各学校推开,增强未成年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让知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校园蔚然成风,推动乡村法治教育普及取得实效。(伍丽 杨德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