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天津,如今退休人员每年要缴纳360元的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除了关心退休金、养老金, 许多人对此也很关注,但却不清楚这一医保政策的历史 。那么,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资料图】
资料显示,天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 从2001年起实施,当时每人每年缴纳36元;至2013年,退休人员每人每年缴纳360元;至今依然是这个缴费标准。
大额医疗费救助
它是为增强参保人员抵御大额疾病风险能力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参保人员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最高支付限额以上,且未超过大额医疗费救助最高支付限额时 ,由大额医疗费救助基金承担。
2001年:每年缴费36元
2001年11月1日,《天津市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发布并正式实施。
当时的缴费要求为: 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由职工和退休人员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3元,由用人单位在每年一季度一次性缴纳。
职工因此可以 报销15万元 以内的指定医疗费, 报销比例为80%。
2003年:退休后要继续缴费
2003年7月的相关报道显示,在“个人医保参保缴费13问”中的第8问说道: 个人参保人员退休 并按月领取养老金的, 需继续缴纳大额医疗费救助金(由社保分中心从养老金中扣缴)。
2004年:老工人待遇提升
2004年1月1日, 老工人的门(急)诊门槛费由800元降为600元,大额医疗救助报销比例由80%提高为95%。
2005年:每年缴费60元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的筹资标准从2005年1月1日起, 由原来每人每年36元,调整为每人每年60元(包括职工和退休人员)。
每年一季度,由用人单位代缴。
2006年:每年缴费100元
从2006年度开始,大额医疗救助资金的筹资标准 由每人每年60元调整为100元。
参保人员的大额医疗救助最高 支付限额由15万元提高到20万元 。
2008年:每年缴费160元
2008年将大额医疗费救助的最高 支付限额由20万元提高到25万元。
其中,在职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筹资标准由 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50元,退休人员的筹资标准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到160元。
2009年:每年缴费230元
2009年度大额医疗费救助筹资标准调整为: 在职职工每人每年200元,退休人员每人每年230元。
2010年:每年缴费300元
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标准由5.5万元至25万元提高到15万元至30万元,报销比例为80%。 退休人员大额医疗救助费的年缴费标准由230元调整为300元。
2012年:每年缴费330元
大额医疗费救助的缴费标准调整: 在职职工由每人每年200元调整为230元,退休人员由每人每年300元调整为330元。 大额医疗费救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30万元提高至35万元。
2013年:每年缴费360元
2013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救助缴费标准调整,其中 在职职工由每人每年230元调整为260元,退休人员由每人每年330元调整为360元。
其中, 退休人员在每年的1月至4月分别缴纳90元费用。
2019年:报销待遇提升
在相关批复的解读中提到,大额救助制度在实施前后 提高了医保报销比例,减轻了职工医疗费用负担,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2021年:按月缴费
自2021年起,城职职工大额医疗救助费 实行按月缴费, 其中 退休人员缴纳30元/月。
2023年:当前报销待遇
在2023年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待遇标准中,大额医疗费救助可以 报销6万元至45万元之间的住院就医、门诊特殊病费用 。
结语
综上可见,天津大额医疗费救助办法的 实施 已经有 22年 历史了, 缴费标准先后历经多次调整,幅度变化不小;与此同时,相关报销待遇也和当初有较大变化。
那么,通过以上内容的介绍,相信你对这方面有了更多了解。你有哪些收获呢?又从这一政策中有过哪些受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