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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美的砗磲手串、鲜艳的红珊瑚项链、整只的绿海龟标本……5月24日,广州海关将近年来查获的一批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制品移交给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此次移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制品涉及6个品种,重约40.2千克。
广州海关关员正在整理准备移交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据了解,这批濒危水生野生动物制品是近年来广州海关在进境旅检、寄递渠道查获的,包括红珊瑚制品26.35千克、石珊瑚0.34千克、砗磲制品4.54千克、海马干0.31千克、绿海龟标本8.6千克、玳瑁制品0.08千克等。其中,1件重达8.6千克的整只绿海龟标本是近年来广州海关查获的最大的濒危水生野生动物标本。
“这次移交的濒危野生动物制品主要是广州海关在进境旅检渠道和寄递渠道查获的,这些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往往被伪装成生活用品或藏匿于行李箱内由旅客违法携带入境,或是在寄递时伪报品名企图‘蒙混过关’,逃避海关监管。”广州海关财务处关员林万里介绍。
砗磲、红珊瑚、海马、绿海龟、玳瑁等物种均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所列明的保护动物。广州海关严格履行《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相关要求,依法对公约禁止或限制贸易的动植物种及其产品实施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贩卖、走私濒危物种等违法行为。
广州海关查获的整只绿海龟标本
海关提醒: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产品进境需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并依法办理海关手续。对于非法走私濒危野生动植物及其制品的,海关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林琳 通讯员:关悦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廖雪明 通讯员:关悦